2020年第2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辽宁辽环认证中心、北京国认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被取消《认证机构批准书》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授权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对辽宁辽环认证中心(批准号:CNCA-R-2004-128)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依法立案视察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依法取消了辽宁辽环认证中心《认证机构批准书》。
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国认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批准号:CNCA-R-2016-282)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依法立案视察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依法取消了北京国认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
请有上述两家认证机构有效认证证书的组织,凭据自愿原则选择其他经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转换认证证书。经批准的正当认证机构名录请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效劳平台”盘问。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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