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物性质情况损害鉴定
主要从事固体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不包括危险废物)鉴定、放射性废物鉴定、污染物筛查及理化性质鉴定。
2、地表水和沉积物情况损害鉴定
主要确定水功效,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情况基线,确认地表水和沉积物情况质量是否收到损害,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情况损害的时空规模和水平,判定污染情况行为与地表水和沉积物情况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修复计划建议,评估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3、空气污染情况损害鉴定
主要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情况空气基线,确认情况空气质量与基线相比是否收到损害,确定情况空气损害的时空规模和水平,判定污染情况行为与情况空气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废气治理计划建议,评估情况空气损害数额,评估治理效果等。
4、土壤与地下水情况损害鉴定
主要确定土地利用类型、地下水功效区人、土壤生态系统功效,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情况基线,确认土壤情况质量、地下水情况质量、土壤生态系统功效是否受到损害,确认损害的时空规模和水平,判定因果惯性,制定修复计划,评估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5、近岸海洋与海岸带情况损害鉴定
主要确定近岸海洋、海岸带和海岛功效及生态系统功效,识别特征污染物、物种等,确定情况基线水平,确定情况损害的时空规模和水平,判定因果关系,制定修复计划建议,评估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6、生态系统情况损害鉴定
主要针对生态破坏行为致植物损害、动物损害、微生物、森林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原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冻原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都会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情况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效损害鉴定,确定基线水平,确定损害时间、类型、规模和水平,判定因果关系,制定修复计划建议,评估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7、其他类情况损害鉴定
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损害鉴定,识别污染源,评估影响规模确定损害数量和水平,判定因果关系,制定修复计划建议,评估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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